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生育险和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信件内容: 你好:咨询一下关于外地户口在常州参保缴纳生育险如何参加生育险津贴和医疗报销? 1.社保于2016年12月转入常州武进区继续参保,要等待多久可以进行生育险补贴申请? 2.户籍在江苏徐州,生育在江苏徐州,是否可以在常州进行生育津贴申请和医疗报销。 3.外地生育常州报销申请的,办理生育津贴流程和步骤是怎样的,需要带哪些材料,生完后多久可以办理补贴申请,有没有时间限制? 4.提交材料一般多久审核通过,拨放津贴补助呢? 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留言时间: 2017-03-13
回复时间: 2017-03-13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 1、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生育保险10个月,且生育当月在单位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享受生育报销。如果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目前您参保单位在武进区,生育回原籍生产的情况下(如徐州是原籍),可以由武进单位至社保中心窗口报销。(武进区社保在武南路518号)。 3、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完毕后由单位下载《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本人所带材料如下:在外地生育带出院记录;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省保卡); 用人单位出具的回职工原籍生育的证明。一般当年度生育在次年年底前报销完毕。 4、正常提交材料需10个工作日,费用打在单位开户银行账户。待遇有具体为: (一)产前检查费限额补偿,标准为1000元/人; (二)产时住院医疗费用待遇:在一、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4200元以内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超过4200元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这个凭《准生证》或《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三)职工生育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全市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为1403元) (四)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从2016年1月1日后符合计生规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注意: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