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医保报销比例 |
信件内容: | 请问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是多少?在常州市中医院看的专家门诊。是必须到到窗口申报吗?是否可以在线申报?是否可以在年度内一次性申报?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3-20 |
回复时间: | 2017-03-2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参加的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已经享受过其他门诊统筹待遇的部分),起付标准统一为每年度1500元,最高限额在职人员3500元、退休(退职)人员45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5500元以内,对超过起付标准但在最高限额以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院前急救以及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医疗机构等首诊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医保基金补贴70%,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在二、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医保基金补贴50%。直接刷卡在医院结算即可。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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