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关于医疗保险门慢的问题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现在在南京工作,五险一金均在南京市缴纳,现在医保在南京也办理的门慢。但是我后续想调岗到常州的单位工作,并在常州缴纳五险一金,如果是这样的话,南京办理的门慢是否就会无法使用?门慢能否转移到常州?异地工作是否会对我的门慢有影响? |
留言时间: | 2017-03-21 |
回复时间: | 2017-03-2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以后再常州市参保的情况下,常州市本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六类门诊慢性病种患者在门诊配医保规定的药品时可以享受补助:1、高血压(Ⅱ、Ⅲ级),2、糖尿病,3、恶性肿瘤,4、慢性肝炎(中、重度),5、系统性红斑狼疮,6、帕金森病。 至于您目前参保在南京,至常州如何享受慢性病,建议咨询南京的政策要求。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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