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信件标题: 关系转移
信件内容: 我已经年满60周岁,开始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但最近因为要跟随孩子居住,户口也要迁往孩子所在的邻县,那么我的养老关系是否也可以转移到孩子所在的邻县?
留言时间: 2017-03-21
回复时间: 2017-03-23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04号)的规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综上所述,根据您的情况,不得迁移养老保险关系。 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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