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失业保险 |
信件标题: | 失业保险相关问题 |
信件内容: | 您好!请问一下,去年申领过失业金,之前已核定可以申领18个月的失业金,领取2个月后,到现单位重新就业了。现单位目前缴纳失业保险不足一年,但又即将面临失业,请问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金,现在失业后还能申请再次领用吗?如果可以,需要怎么办理?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3-22 |
回复时间: | 2017-03-2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之前未领完的失业金可以继续领取,请至户籍所属区街道进行失业登记(带身份证、前单位离时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户口簿、如曾经办理过《就业创业证》的也需一并提供)。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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