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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生育报销
信件内容: 我在常州工作,连续交了3年社保,现在怀孕了想回高邮生娃,在住院结算时,用了农保卡结算,请问该怎么用常州生育保险报销该费用,用农保卡报销之后还能用江苏省医保卡再报销吗
留言时间: 2017-03-22
回复时间: 2017-03-23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符合新农合报销条件,已农保上报销了,则不能重复享受生育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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