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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劳动关系与相关法规
信件标题: 至常州工作的外籍人士手续办理
信件内容: 已在上海工作,有相关就业证等的外籍人士,现派遣至常州短期工作,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哪些,工作期限在多少天以内可减免相关手续办理?或请提供相关咨询电话,谢谢。
留言时间: 2017-03-23
回复时间: 2017-03-23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据:《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外国人参保去所属经办机构办理,不用做用工备案,需要带的资料:用工许可证(或专家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 《外国人就业证》办理程序: (1)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未入境前)。申报材料 :  ①《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由单位填写一式三份);  ②拟聘用外国人报告(由单位出具,说明聘用原因和理由); ③聘用意向书(由单位或委派方出具,如聘书、任命书、委任书、决定等);  ④拟聘用外国人的履历证明(由国外机构或组织出具或由本人填写,聘用单位证明);     ⑤拟聘用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学历证明、技能资格证明、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二年以上经历证明);  ⑥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⑦拟聘用外国人的护照、签证复印件;  ⑧无犯罪记录证明(可由国外警察局或大使馆提供)  2至8项材料均需复印二份并带原件。  经市人社局和公安局审核同意后,单位报江苏省人社厅审批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许可证 书有效期为6个月。 (2)办理《签证通知函》。用人单位持已办理的《就业许可证》至市外经贸局申请办理《签证通知函》(建议职 业签证); (3)办理职业签证。由本人持《就业许可证》和《签证通知函》、护照至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职业(“Z”)签 证; (4)签订劳动合同。被聘外国人持职业签证入境后15日内,凭许可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外国人投资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无须签订劳动合同。 (5)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申报材料 : ①《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③单位与聘用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④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它国际旅行证件;  ⑤经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健康检查或验证合格证明书复印件;  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⑦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半身照片四张(含登记表上的三张);  2至6项材料均需复印二份并带原件。  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单位报江苏省人社厅审批签发《外国人就业证》。 (6)办理居留证。五、入境三十日内持《就业证》、护照等相关材料至公安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证许可 具体可与行政审批中心联系(常州市新北区珠江路168号):86900636.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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