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医疗保险
信件标题: 工作变更期间空闲期医保的缴纳问题
信件内容: 我十一月底离职于前公示,社保应该缴纳到十二月份,我新工作是二月底入职,但可能要四月份甚至五月份公司才能缴纳社保,中间有三四个月的未缴纳时间,这部分时间有规定嘛?如果补缴是怎么缴纳的?
留言时间: 2017-03-31
回复时间: 2017-04-0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医保中断期间,医保统筹封锁,不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如目前您单位已正常参保,当月参保,下月生效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中间中断期间可以不予补缴,医保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