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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生育津贴
信件内容: 怀孕12周,还未建卡,但是胎儿因为胎停育稽留流产了,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如果可以的话,要提供哪些资料?
留言时间: 2017-04-01
回复时间: 2017-04-05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 在本地实施手术:病历及出院记录;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具体您没有建卡,建议您具体咨询生育报销窗口:86614830.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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