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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生育报销
信件内容: 你好!现在我在常州上班9个月了,属于常州集体户口,怀孕了,但是不想上班了,如果自己缴纳五险一金的话,生育所用的所有费用是怎么报销的?
留言时间: 2017-04-05
回复时间: 2017-04-05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生育的医疗费用前12个月处于连续参保状态,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分娩医疗费,4200元以内部分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全额支付;超过4200元的部分,由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 参保人员发生的因生育引起的流(引)产医疗费,符合规定部分,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并发疾病的医疗费,符合规定部分,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  (一)产前检查费限额补偿,标准为1000元/人; 报销材料: 产前检查费由参保人员实施流(引)产手术或分娩住院后,凭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本人身份证和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联系单、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清单、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偿手续。 住院分娩医疗费、因生育引起的流(引)产医疗费和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并发疾病医疗费由参保人员直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实时结算。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或居住异地,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及产前检查费,凭本人身份证和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联系单、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清单、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偿手续。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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