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生育津贴 |
信件内容: | 怀孕12周,因胎停育稽留流产,现在想申请生育津贴。但之前因为换单位,社保停缴过一段时间,今年1月份才重新开始续交,请问是否是现在就可以申请生育津贴,还是要等生育保险交满十个月才能去申请生育津贴? |
留言时间: | 2017-04-05 |
回复时间: | 2017-04-05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生育津贴报销需在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的生育保险,才可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