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劳动报酬
信件标题: 在法定时间休护理假被克扣工资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劳动者,在常州市一家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工作;今年响应党的号召,在2017年1月生了二胎;按照常州市劳动法的规定,可以休护理假15天;但是在休假结束上班后,被公司克扣了两个月的工资(1月和2月分别发了百分之七十不到的工资);我这边证件齐全:准生证等等都有。 请问:作为上市公司,还要克扣工人工资这合理吗?我老婆是破腹产,难道我连护理的权利都没拉?工人阶级的权利谁来维护!!!?????
留言时间: 2017-04-06
回复时间: 2017-04-1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男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护理假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原工资待遇不变发放。如对单位克扣工资有异议的情况下,建议联系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区仲裁委员会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