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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失业保险
信件标题: 失业保险累计年限是按在同一单位交的时间?还是不同单位交的时间可以累加起来算?
信件内容: 失业保险缴纳的累计年限是指在同一单位的累计年限?还是不同单位缴纳的可以累加在一起算?意思是说交满1年后就可以申请领24个月吗(最多)?
留言时间: 2017-04-06
回复时间: 2017-04-1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失业金按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确定,每满1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累计年限可以在不同单位。如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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