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居民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关于新生儿报销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家宝宝出生是在丹阳的医院,现已办理常州医保(180元/年),如需报销出生费用,需准备什么材料,去哪报销,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4-06 |
回复时间: | 2017-04-10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宝宝户籍落在常州市,新生婴儿凡在出生3个月之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时间可追溯至其出生之日。新生儿出生已满3个月但不满1周岁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未成年居民”医保待遇。 自2016年4月1日起,办理参保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携带《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或社会保障卡、原始发票、清单、出院记录、出生证、新生儿记录、父母双方及新生儿户口簿、银行卡、身份证至医院报销窗口审核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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