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关于男方生育保险
信件内容: 夫妻双方均缴纳生育保险,女方正常报销后,男方是否还能申报护理假费用
留言时间: 2017-04-06
回复时间: 2017-04-1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女方正常报销生育金以后,男方单位符合连续缴费生育报销满10个月的条件,可以享受护理假津贴的报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男职工护理假期间,单位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发放。如后期报销的津贴高于单位发放的工资,单位补差额。如工资高于津贴,津贴给予单位。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女方本地生育:《出生证》和《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 女方外地生育:《出生证》和《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 由男方单位带上述材料至男方参保地社保中心生育报销窗口报销护理假津贴。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