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生育前就离职的如何做才能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目前怀孕,因上班不方便打算离职,之前已经连续交了3年的五险了,1.如果我现在离职,是不是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了?2.如果我自己以个人名义交保险(养老、医疗),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包括生孩子的费用以及生育津贴,是不是比例与在职人员一样的?3.自己交的话一般每月几号交,如何办理?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4-08 |
回复时间: | 2017-04-10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 1、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您生育当月已经处于离职状态,无法享受生育报销。 2、您目前没有工作单位,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如您从单位离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间不间断的情况,符合下述条件也可享受生育报销。 根据《关于解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的医疗费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63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解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的医疗费用的通知》(常人社发〔2013〕323号)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生育的医疗费用前12个月处于连续参保状态,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常州本地户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档案、就业失业登记证、照片至户籍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常州市每月20日之前办理。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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