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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养老保险
信件标题: 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信件内容: 目前属于失业阶段,原公司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是交到3月底,后期在没工作的情况下,自己想续交,常州自己续交最低标准是多少,如果续交了,目前准备领取失业金是否就不能领取了。
留言时间: 2017-04-10
回复时间: 2017-04-1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从单位离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以上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正常应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您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托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常州本地户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档案、就业失业登记证、照片至户籍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每月20日之前)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市本级社保月最低缴费基数2900元,自由职业者最低月养老缴费580元,月医疗缴费295元,合计875元。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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