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生育费报销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是徐州户口,生育保险是在常州交的,如果我回徐州生孩子。那么这个生育费用可以报销吗?另外产检的费用能报销吗 |
留言时间: | 2017-04-10 |
回复时间: | 2017-04-1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生育保险10个月,且生育当月在单位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享受生育报销,由单位下载《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本人所带材料如下: 在外地生育:出院记录;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省保卡); 用人单位出具的回职工原籍生育的证明。 产前检查费限额补偿,标准为1000元/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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