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养老保险 |
信件标题: | 法人的退休问题 |
信件内容: | 请问一下,企业的法人的退休事宜是不是和职工的一样办法?有没有特殊政策问题? |
留言时间: | 2017-04-11 |
回复时间: | 2017-04-1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女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单位女工人以及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女参保人员中原为固定工工人身份的50周岁,其他女性55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单位法人是否属于管理技术岗位,具体建议带档案材料至养老处审核。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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