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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社会保险征缴
信件标题: 关于社保基数申报
信件内容: 我想问一下 如果社保基数不申报 那基数是跟规定 调多少就自动上调吗 
留言时间: 2017-04-13
回复时间: 2017-04-17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用人单位以本单位2017年4月参保人员的2016年(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2017缴费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 从2017年7月1日起,对未主动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参保人员上月缴费基数的110%核定当月缴费基数。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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