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公务员管理 |
信件标题: | 资格复审 |
信件内容: | 常州市的资格复审要求:社会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我想请问,我已经辞职了,现在没工作,是不是只带前3项去复审? |
留言时间: | 2017-04-17 |
回复时间: | 2017-04-17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请您与公务员录用管理处联系,电话:85681912.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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