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社保转移或者补交 |
信件内容: | 你好, 2016.02前我在常州工作,在2016.02月辞职了,以前在贵局交了4年的社保,是常州的市民卡,现在2017.04月在金坛找了工作交了社保,是省卡但还在制卡当中。也就是2016.02---2017.04之间没交社保。我想咨询下能否在贵单位补交?在几楼哪个窗口?需要带什么手续?大约需要多少钱?还是办个社保转出手续在金坛交?需要什么手续? 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4-18 |
回复时间: | 2017-04-1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2016.02-2017.04期间您没有在任何单位工作,属于保险中断。目前常州市补缴养老保险,需要单位应缴未缴的情况才可办理补缴手续。《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意见》(常政发[2008]116号):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人员不得通过补缴的形式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金坛政策: 由于单位原因造成参保人员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时,可以在初次参保一个月内由本人申请、单位同意、经审核批准后进行补缴。先到经办大厅三楼14号窗口领取并填写《补缴养老保险费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需提供补缴年限期间的工资单(工资单为单位有关账簿凭证)及劳动合同书。 个人中断部分可补缴(1)托管状态带:身份证、银行卡、托管证;(2)在职状态:带银行卡、身份证、(信用卡也可)。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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