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流产假事宜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公司一女员工怀孕1个月左右自然流产,就医未走计划生育科。资料提供至武进人力资源市场,窗口认定不能走生育报销,请问公司前期给予的15天产假是否需要修改为病假? |
留言时间: | 2017-04-18 |
回复时间: | 2017-04-1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4月19日电话回复,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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