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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失业保险
信件标题: 一次性领取失业金条件
信件内容: 我于三月底从公司因合同期满离职,准备自己做点小生意,我在四月初办理了失业金领取手续,工作人员告诉我从五月起按月发放失业金。现在我听说如果自行创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金,而不需要按月领取。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还可以一次性申领失业金吗?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谢谢。
留言时间: 2017-04-20
回复时间: 2017-04-2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常政规〔2011〕5号,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建议直接与失业待遇窗口联系:88104837.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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