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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医疗保险
信件标题: 异地就医,报销
信件内容: 未办理异地就医和市外转院,但是在上海发生了医疗费用,能够在常州报销吗,有金额和次数的限制吗,流程和条件是什么,发票是不是需要原件,和商业保险有冲突吗
留言时间: 2017-04-20
回复时间: 2017-04-2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未办手续直接在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限住院和门诊大病),可携带社会保障卡、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发票原件、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本人银行卡至市社保中心申请补助,医保基金按照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50%给予补助。 综上所述,符合上述条件,提交上述材料来办理报销,至于您商业保险上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建议咨询相关保险公司。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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