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关于金坛病人转院到常州二院的相关问题。 |
信件内容: | 金坛人民医院的病人在医院打了转院证明,要转常州二院阳湖分院,但证明上写的是常州二院,这样在报销范围吗 |
留言时间: | 2017-04-20 |
回复时间: | 2017-04-2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参保在金坛,金坛至常州市转诊医院有:常州第一、二、三、四、五人民医院;一O二医院,常州中医院。金坛与常州一院、二院、中医医院、一○二医院异地联网结算已经开通,参保患者办理转院手续后即可在上述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 综上所述,常州市二院(阳湖分院)并不在转诊医疗机构范围内,不能享受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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