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关于重大疾病怎么报 |
信件内容: | 您好!公司一位同事得了胰腺炎,属于极为严重的情况,住在重症监护病房,已发脓,部份器官已停止工作,目前在武进二院阳湖院区,这种情况是不属于重大疾病,如何报费用?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4-21 |
回复时间: | 2017-04-2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胰腺炎目前没有特殊补助,建议刷医保卡在医院直接结算,按正常住院待遇享受: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起付标准根据不同等级医院分别为:第一次: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一级医院500元;第二次: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00元;第三次:三级医院24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160元。退休(退职)人员起付标准为上述标准的80%。 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至15万元以内的,统筹基金对未退休(退职)人员支付90%、退休(退职)人员支付9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支付96%。超过15万元的,医疗救助基金对未退休(退职)人员、退休(退职)人员支付9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支付98%。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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