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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养老保险
信件标题: 关于薪资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本人在3月份收到公司人事部官方邮件告知:因2016年工作表现突出,特决定于2017年4月份起薪资上调,还告知我薪资属于保密范畴,需要我保密。当时邮件也抄送给现任CEO。 但突然今天又收到,人事部发出的邮件告知,原定于4月1日的晋升加薪通知,暂停执行。 请问,这样公司的做法有违规吗?
留言时间: 2017-04-25
回复时间: 2017-04-2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劳动报酬需根据《劳动合同》中的双方约定的待遇执行,以上情况纯属单位行为,建议与单位协调处理,如与单位发生争议,建议联系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区仲裁委员会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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