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居民医疗保险
信件标题: 居民医疗保险忘记缴费了,现在被停用了,怎么样才能恢复使用?
信件内容: 我们全家的居民医疗保险忘记缴今年的费了,现在被停用了,怎么样才能恢复使用?要到哪里处理?
留言时间: 2017-04-28
回复时间: 2017-05-02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目前可以选择: 1、至参保所属地街道办理居民医疗保险的补缴手续,需要全额承担保费,并且自扣费成功后等6个月以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可以在2017年9月1日-11月20日期间征缴下一年的保险费用,自2018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您可以结合以上两种处理方式,您自行考虑。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