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失业保险 |
信件标题: | 关于失业保险的问题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2014年10月份入职的,签了3年的合同,公司交五险的我准备做到10份不干了,不和公司继签合同了,我离开公司能拿到几年的失业金,大概多少 |
留言时间: | 2017-05-01 |
回复时间: | 2017-05-0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您符合上述条件方可办理失业金审核手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缴费不满10年的,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对2011年6月30日前已核定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其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变。 综上所述,建议您带材料具体至失业待遇窗口审核。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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