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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劳动关系与相关法规
信件标题: 企业搬迁的经济补偿
信件内容: 企业将由钟楼区搬往新北区,职工因不愿跟随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留言时间: 2017-05-02
回复时间: 2017-05-02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单位未搬迁出常州市范围以外的(常州市区包括钟楼区、天宁区、新北区、武进区、金坛区,溧阳市),员工不愿意跟随,没有经济补偿金。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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