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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居民医疗保险
信件标题: 咨询学生异地医保报销问题
信件内容: 你好,请问在校学生因生IgA肾病在上海儿童医院救治,后续费用报销需要什么资料?IgA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保险范畴?问了上海这边医生说会有另外补助,请给与答复,谢谢~
留言时间: 2017-05-02
回复时间: 2017-05-02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1.市外转院转诊 办理市外转院转诊手续应先向我市具有市外转院权限的三级医疗机构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再到市社保中心医疗零报窗口备案。 参保人员至办理市外转院转诊手续的医院进行报销,携带材料以医院规定为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2、异地就医 长期在外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异地就医自办理之日起生效,期限不少于6个月,即6个月内不能取消异地就医或变更医院。未办异地就医审批手续,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住院、门诊大病除外)不予报销补助。参保人员一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其《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在本市医保定点单位的使用功能予以自动封锁(常州大市范围内除外)。 由参保人员本人提出申请,至市社保中心医疗零报窗口办理异地就医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2)居住地派出所证明或《居住证》;(3)《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4)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并填写《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审批表》(一式两份),选择实际居住地3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未办理异地就医、市外转院转诊手续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 A、未办手续在异地患急病的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凭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发票原件、清单、《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本人银联借记卡至市社保中心医疗费用报销窗口审核,符合急诊规定的按我市市本级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B、未办手续直接在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限住院和门诊大病),可携带《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发票原件、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本人银联借记卡至市社保中心申请补助,医保基金按照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50%给予补助。 C、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参保大学生在实习和寒暑假、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治疗的,可到实习当地或户籍所在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持《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高校相关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发票原件、清单、本人银联借记卡到市社保中心医疗费用报销窗口审核报销。 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持《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省保卡)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予以支付。 一级、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次;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一、二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95%。 三级医疗机构(新增四院新北院区)起付标准为400元/次;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5%;起付标准以下费用由个人承担。 综上所述,请您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来处理,具体建议您拨打12333具体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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