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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失业保险
信件标题: 失业保险金领取问题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3月份与公司合同到期,4月份去社保中心办了失业金申领,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给我填的失业待遇核定表是从5月份至8月份领取4个月的失业金。公司是3月份给我停的社保,因此我4月份以个人名义通过新北区职业介绍所缴纳了4月份的医疗和养老保险。这会影响我5月份领取失业金么?是不是就没有失业金了?失业金一般几号能到账?麻烦告知,谢谢!
留言时间: 2017-05-03
回复时间: 2017-05-07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托管缴纳养老保险病不影响您审核的失业金领取,根据《常州市市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常人社规〔2011〕5号)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正常应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您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托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金一般每月15号左右到账。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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