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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减胎有小产补贴吗?有哪些补贴?在上海做的手术报销能正常批准吗?5年前公司签的合同里没有写工资多少,生育津贴补偿标准按去年我的平均工资还是市最低工资?
信件内容: 减胎有小产补贴吗?有哪些补贴?在上海做的手术报销能正常批准吗?5年前公司签的合同里没有写工资多少,生育津贴补偿标准按去年我的平均月工资还是市最低工资?
留言时间: 2017-05-05
回复时间: 2017-05-07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是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即办理了《生育服务联系单》或《准生证》的):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的流、引产:在外地实施手术:病历及出院记录;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市民卡); 用人单位出具的回职工原籍流引产的证明。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 如您是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情形: 参保女职工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其中,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手术和住院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手术或者出院之后产生的上述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那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本人凭《结婚证》、医保卡(省保卡)在医院实时结算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后,由单位携带如下材料至社保中心报销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计划生育相关费用:在外地实施手术:原始发票、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医保卡(省保卡)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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