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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失业保险
信件标题: 失业金领取问题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3月份与公司合同到期,4月份去社保中心办了失业金申领,5月份要去九洲那边的工商银行激活,但是我5月初找到工作了,就业证也交给公司了,公司试用期不交保险,我还能拿就业证和工行卡去激活,试用期领失业金吗
留言时间: 2017-05-08
回复时间: 2017-05-0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再次就业以后失业保险暂停领取,新单位录用劳动者,一个月内需办理参保手续,试用期期间也应该征缴社会保险,而不是过了试用期以后再征缴。如果您还有异议,建议联系失业待遇窗口:88104837.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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