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产假工资就是生育津贴吗? |
信件内容: | 1.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吗? 2.产假工资是不是员工要正常工作上班,才发产假工资? 3.产假期间没有工作上班, 是不是发生育津贴? 这样理解对吗? |
留言时间: | 2017-05-09 |
回复时间: | 2017-05-1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产假工资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原工资待遇不变发放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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