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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失业保险
信件标题: 是否可以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2014年12月份由于生宝宝,无法工作,后公司与次年一月停保,至现在我一直失业在家,没有申请领取失业金,现在我是否还能申请领取。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留言时间: 2017-05-09
回复时间: 2017-05-1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综上所述,您需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才符合条件失业金审核。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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