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养老保险 |
信件标题: | 在南京工作的社保怎么不好转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去年11份到常州一家施工企业上班,我以前在镇江工作,今天上午到武进社保去把镇江转过来的社保,对接,二楼办事人员不接受,说,1、要本地户口,2年龄45岁以下,这是什么时间下发的文件,好转吗? |
留言时间: | 2017-05-10 |
回复时间: | 2017-05-1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综上所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申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的,需具有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户籍,不具有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户籍但已在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缴费年限满10年且不是临时账户的,须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再办理转移。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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