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交通事故中无能力赔偿是否可以申请医保卡结算 |
信件内容: | 我是一名退休工人,骑自行车行驶中由于避让非机动车道违章停车的汽车,被后方一辆残疾人开的电动三轮车撞成重伤,现在中医院救治,经过交警认定违停汽车负次要责任,残疾人负主要责任。现在除了汽车交强险垫付的一万元,汽车和电三轮残疾车主一分钱都没有拿出来,负主要责任的残疾人目前没有收入是靠的残疾救助金生活。汽车车主和保险公司也不承担垫付义务。针对该情况是否可以拿我的医保卡先行垫付。由于入院常州中医院时候,院方以交通事故为由,不允许我们使用医保卡。目前手术费用都是自己借钱和亲戚朋友借的,费用实在太高,个人无力承担,想询问是否可以用医保卡结算。如果使用医保卡结算需要什么手续,要填写什么申请表?急! |
留言时间: | 2017-05-13 |
回复时间: | 2017-05-15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退休职工已经是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人员,已经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无法走工伤认定的途径;原则上意外伤害并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是否给予使用属于医院自主行为。对于您的情况感动非常抱歉,能否使用医保结算,建议您与医院协商。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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