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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养老保险
信件标题: 社保缴费比率
信件内容: 2017年社保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占比?
留言时间: 2017-05-15
回复时间: 2017-05-1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常州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27%,其中单位19%,个人8%(从2016年9月1日起;武进区从8月份起变更); 基本医疗保险10%+5元/人/月,其中单位8%,个人2%+5元/人/月; 失业保险1.5%,其中单位1%,个人0.5%(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03号)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0.5%。(常州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2014年10月1日起,缴费比例调整为0.5%; 自2015年10月份开始,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实施行业差别费率,基准费率按风险大小划分为八类,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0.8%、1.4%、1.5%、1.6%、2.0%、2.1%、2.2%。执行费率根据各单位的工伤发生情况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您可结合您实际缴费基数来计算缴费金额。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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