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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医疗保险
信件标题: 异地就医结算方式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03年常州退休,居住上海,退休时就办理了异地就医,按照常州原先异地住院就医的报销政策是: 自己先垫付 然后到常州设立在上海的医保定点处进行报销。可自从全国对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看病实施了‘异地就医异地结算’的这一政策后.本人对今后的看病报销方式 有所迷惑。在此请问老师:今后常州对异地就医报销是继续原先的方式?或是异地医院根据个人享受的医保待遇就地结算?
留言时间: 2017-05-15
回复时间: 2017-05-1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目前已办理过上海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医疗费可以在常州社保中心医疗费用报销窗口审核报销,也可以在上海黄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报销,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390号,电话:021-63030099。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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