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居民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居民医保的办理 |
信件内容: | 1、9-12月份办理的话是缴纳明年的钱么?之前电话咨询告诉我是9-12月份办理 2、我需要带哪些证件? 3、需要我提前到指定银行开户么? 4、大概多久能办好? |
留言时间: | 2017-05-16 |
回复时间: | 2017-05-1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居民医疗保险是每年的9月1日-11月20日办理次年的保险,至户籍所属地街道办理即可。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至户籍地街道(镇)人社所办理,街道(镇)人社所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非我市市本级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可以凭身份证、《居住证》、《就业创业登记证》(目前为失业状态)或《常州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证明参加过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等材料,至《居住证》所在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参照“非从业居民”全额标准参加市本级居民医保,不享受政府补助。 2、天宁区、钟楼区参保人员在取得《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之日起5日内,持《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合作银行卡和持卡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合作银行市区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委托代缴保费手续,并一次性缴存一个年度个人应承担的保费,由合作银行代扣代缴居民医保费。 新北区参保人员办结参保登记后,需携带《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至省保卡对应的银行的任意网店进行银行卡激活,并签订代缴扣款协议。通过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扣缴居民医保费。未办理省保卡的参保人员需先至省保卡制卡网点制作社保卡,再进行银行卡激活,并签订代缴扣款协议。 3、已参保人员应于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内,在相应缴费卡上存足一个年度个人应承担的参保费用,及时办理续保缴费手续。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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