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养老保险 |
信件标题: | 社保没有缴满15年,可以退休吗? |
信件内容: | 您好! 我想咨询下有关社保的事,我母亲1970年出生,39岁开始缴纳社保,如果50岁工厂退休,社保就没有缴满15年,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如果可以,需要到哪里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不可以的话,可能是延长缴纳期,那在缴纳期间是否同时享有退休金? |
留言时间: | 2017-05-18 |
回复时间: | 2017-05-1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意见》(常政发[2008]116号):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人员不得通过补缴的形式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规定足额缴费;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目前只有单位应缴未缴的情况才可以单位补缴,个人无法补缴,如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只可继续往后延长缴费。缴满至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才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在延续缴费期间不能享受养老待遇。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