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其他 |
信件标题: |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
信件内容: | 问题是:关于(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上限为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由职工本人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或社保卡。) 这个有相关文件吗? |
留言时间: | 2017-05-20 |
回复时间: | 2017-05-2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请您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8104837。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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