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如何确定是否符合农保条件
信件内容: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请您结合您的情况,如您妻子农保上符合报销,则男方就不重复享受生育报销。      如女方不符合的情况,男方单位在女方生育当月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下,可以男方单位带材料报销:   因为老婆是外地户口,改如何确定是否符合条件?
留言时间: 2017-05-24
回复时间: 2017-05-2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外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当地经办机构开具的未参保证明。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