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劳动仲裁 |
信件标题: |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期间社保是否可以停保 |
信件内容: | 公司员工2017年5月5日发了一份名称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函”至公司,书面告知公司2017年5月5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了劳动仲裁!请问劳动仲裁期间单位是否可以给员工办理社保停保手续? |
留言时间: | 2017-05-25 |
回复时间: | 2017-05-27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5月27日电话回复,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