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生育保险 |
信件内容: | 常州交的保险,想回老家生,到时候再来常州报销。 1、报销准备的7项资料(出院记录、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联系单、用人单位出具异地生育证明)。后2项资料,是否可以等到时候来常州报销的时候再准备,还是说回老家生之前要准备好。 2、为了以后方便报销,我在回老家生育之前,是否要准备什么材料,还是说可以直接回家生育。 3、回老家生育,这个报销费用是否跟在常州生育有差异 |
留言时间: | 2017-06-06 |
回复时间: | 2017-06-06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生育服务联系单、用人单位出具异地生育证明可以等到后期报销的时候由单位带至窗口报销;直接回老家生育,医疗费用个人先行垫付;如女方符合生育报销条件的,享受待遇正常,与您是否在老家生育无关。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