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男职工生育护理津贴 |
信件内容: | 老婆在老家生完小孩后报销了医疗费,我在常州这边上班交的生育保险可以领男职工生育护理津贴吗,需要哪些材料 |
留言时间: | 2017-06-08 |
回复时间: | 2017-06-0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男方单位为其连续缴费足10个月的生育保险,男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男职工护理假期间,单位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发放。如后期报销的津贴高于单位发放的工资,单位补差额。如工资高于津贴,津贴给予单位。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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