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劳动报酬 |
信件标题: | 上班到月中,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需要全部个人承担 |
信件内容: | 我5月底,递交的辞职信,老板要求上班到6月15日,财务告诉我说这个月上的半个月班不够扣社保的钱,公司和个人承担的社保金额一共1147.6元,其中公司承担:838.1元,个人承担:309.5元。需要从我6月的工资里面扣,是应该这样吗?还是说我这个月上了半个月班,838.1元中我承担一半就好了?网上也有看到说是离职当月社保全部由公司承担,到底应该是怎样,不清楚。盼复,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6-09 |
回复时间: | 2017-06-1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单位办理停保手续每月6号-25号,6月办理停保手续,6月份的保险仍然需要征缴,7月份开始不缴费。合同未到期,劳动者离职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工作满30天后方可离开,如与单位协商一致提前离开的,6月份征缴的社会保险费,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如有异议,建议联系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区仲裁委员会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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