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养老保险 |
信件标题: | 关于社保的问题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妈在一家企业工作已有17年了,现在54岁,单位没有交过1分钱职工社社保,请问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另外我妈54岁还能办理职工社保吗?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留言时间: | 2017-06-12 |
回复时间: | 2017-06-1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企业单位女工人退休年龄为50周岁,您已超过年龄,如您需向单位索要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补缴的,已无法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法律援助:12348. 您可以已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至常州市户籍所属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个人办理托管缴费手续,不能往前补缴养老保险,只可继续往后按月征缴养老保险。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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